公司治理
董事會
本公司第四屆董事會成員共 7 名(含獨立董事 3 名),任期 114 年 9 月 11 日至 117 年 9 月 10 日。
職稱 姓名 主要經(學)歷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職務
職稱 董事長 姓名 李俊瑩 主要經(學)歷 史丹佛大學機械研究所
華碩電腦(股)公司OEM事業處經理
華擎科技(股)公司業務處資深副總經理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職務 東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策略長
ASROCK INDUSTRIAL COMPUTER SEA SND. BHD.
董事長兼總經理
ASROCK Industrial Computer Europe GmbH
董事長兼總經理
職稱 董事 姓名 鄧國彥 主要經(學)歷 臺北工專電子工程科
華碩電腦(股)公司協理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職務 和碩聯合科技(股)公司總經理暨執行長
職稱 董事 姓名 華擎科技(股)公司
代表人:周建新
主要經(學)歷 交通大學資工系
台灣大學資工研究所
華碩電腦(股)公司研發部課長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職務 華擎科技(股)公司營運長
華玉科技(股)公司董事
職稱 董事 姓名 華擎科技(股)公司
代表人:陳宇光
主要經(學)歷 台灣大學電機系
台灣大學電機研究所
華碩電腦(股)公司研發部課長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職務 華擎科技(股)公司資深副總經理
職稱 獨立董事 姓名 鄭君儀 主要經(學)歷 德明財經科技大學會計統計系
華碩電腦(股)公司股務室處長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職務 華碩電腦(股)公司公司治理主管
職稱 獨立董事 姓名 李建模 主要經(學)歷 美國史丹佛大學電子工程系博士
臺灣大學教務處教發中心主任
臺灣大學電機工程學系主任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職務 臺灣大學電機工程學系教授
臺灣大學電子工程學研究所教授
職稱 獨立董事 姓名 蔡孟勳 主要經(學)歷 美國賓州州立大學機械工程系博士
中正大學機械工程學系教授
臺灣大學機械工程學系教授
科技部自動化學門召集人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職務 臺灣大學智能機械研究中心主任
臺灣大學機械工程學系特聘教授
董事會成員落實多元化情形
一、為強化公司治理並促進董事會組成與結構之健全發展,本公司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就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
        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宜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二大面向之標準:
       (1)基本條件與價值:性別、年齡、國籍及文化等。
       (2)專業知識與技能:專業背景如法律、會計、產業、財務、行銷或科技、專業技能及產業經歷等。
二、本公司現任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及落實情形如下:
董事姓名 多元化核心項目
基本組成 具備之能力
國籍 性別 具員工身份 年齡 營運判斷能力 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 經營管理能力 危機處理能力 產業知識 國際市場觀 領導能力 決策能力
51~
60歲
61~
70歲
李俊瑩 中華民國  
鄧國彥 中華民國    
周建新 中華民國    
陳宇光 中華民國      
鄭君儀 中華民國    
李建模 中華民國        
蔡孟勳 中華民國        
三、 本公司董事會成員具備商務、財務、會計或契合公司業務所須之豐富經驗與專業。
         現任董事會由7位董事組成,其中包括3位獨立董事,具體管理目標及達成情形如下:
管理目標 達成情形
管理目標 獨立董事席次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 達成情形 達成
管理目標 董事會成員應至少一名具有財務會計專業背景或相關產業經驗 達成情形 達成
四、 董事會獨立性:
         (1)現任董事7席,其中3席為獨立董事,獨立董事占比42.86%。
         (2)董事會成員均無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3第3項及第4項規定之情事。
委員會
薪資報酬委員會
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設置,係經民國114年7月29日董事會決議訂定「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及民國114年9月11日通過「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之委任。薪酬委員會旨在協助董事會執行與評估公司整體薪酬與福利政策、董事及經理人之報酬。
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計3人,第一屆任期自114年9月11日至117年9月10日。
職稱 姓名 學歷 經歷
職稱 獨立董事兼召集人 姓名 鄭君儀 學歷 德明財經科技大學會計統計系 經歷 華碩電腦(股)公司 公司治理主管
職稱 獨立董事 姓名 李建模 學歷 美國史丹佛大學電子工程系博士 經歷 臺灣大學電機工程學系教授
臺灣大學電子工程學研究所教授
職稱 獨立董事 姓名 蔡孟勳 學歷 美國賓州州立大學機械工程系博士 經歷 臺灣大學智能機械研究中心主任
臺灣大學機械工程學系特聘教授
薪酬委員會之職責:
本委員會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忠實履行下列職權,並將所提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
(1)定期檢討本規程並提出修正建議。
(2)訂定並定期檢討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績效評估標準、年度及長期之績效目標,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3)定期評估並訂定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
薪資報酬委員會履行前項職權時,應依下列原則為之:
(1)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之績效評估及薪資報酬應參考同業通常水準支給情形,並考量與個人表現、公司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連合理性。
(2)不應引導董事及經理人為追求薪資報酬而從事逾越公司風險胃納之行為。
(3)針對董事及高階經理人短期績效發放紅利之比例及部分變動薪資報酬支付時間應考量行業特性及公司業務性質予以決定。
審計委員會
本公司依法由全體獨立董事成立「審計委員會」,並經民國114年7月29日董事會決議訂定「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以資遵循。審計委員會旨在協助董事會履行其監督公司在執行有關會計、稽核、財務報導流程及財務控制上的品質和誠信度。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委員計3人,第一屆任期自114年9月11日至117年9月10日。
職稱 姓名 學歷 經歷
職稱 審計委員兼召集人 姓名 鄭君儀 學歷 德明財經科技大學會計統計系 經歷 華碩電腦(股)公司 公司治理主管
職稱 審計委員 姓名 李建模 學歷 美國史丹佛大學電子工程系博士 經歷 臺灣大學電機工程學系教授
臺灣大學電子工程學研究所教授
職稱 審計委員 姓名 蔡孟勳 學歷 美國賓州州立大學機械工程系博士 經歷 臺灣大學智能機械研究中心主任
臺灣大學機械工程學系特聘教授
審計委員會之職責:
以下事項決議應經本委員會全體成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並提董事會決議。
(1)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2)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3)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4)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5)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6)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7)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8)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9)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10)由董事長、經理人及會計主管簽名或蓋章之年度財務報告及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第二季財務報告。
(11)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內部稽核組織及運作
本公司稽核室隸屬董事會,配置專任稽核主管1名,其任免需經董事會同意。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考評、薪資報酬簽報董事長核定。
項目 執行內容
標題 運作情形 標題

●依據本公司「內部控制準則」及相關法令之規定,規劃及執行年度稽核計畫,並出具稽核報告。

●擬訂年度稽核計畫,經董事會通過後,按計畫執行。

●定期追蹤稽核計畫所發現之內部控制缺失改善情形。

●定期向董事會報告稽核工作情形。